兴国县选聘乡镇护林队长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9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4/3 -2026/4/10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兴国县林业局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护林队长(详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科学、公平的原则进行招聘工作。
二、岗位要求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要求
.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认真履行职责,责任心强。
2.无犯罪记录,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愿意从事巡山护林工作,服从组织管理;
3.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年终考核合格且表现优秀的历届护林队长可适当放宽),长期在报名乡镇生产、生活,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4.在当地群众中基础好、威信高,具备巡山护林必需的交通工具等,能够熟练正确使用智能手机和处理一般文字材料,敢于制止、反映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5.高校,大、中专(技术学院)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
6.现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村(社区)两委委员不得兼任专职护林队长;
7.曾经解聘的护林员原则上不得聘用。
(二)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林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2、负责制定辖区内护林员巡护计划,组织护林员开展日常巡护与事件上报,协助乡镇对村级护林队长进行考核;
3、协助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森林资源调查、森林督查及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等工作;
4、维护责任区内各种林业服务标识设施,对发生破坏林业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等设施的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
5、按时参加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林长办组织的学习、培训和会议。
6、按时完成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林长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