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蓉江校区(赣州市第十三中学)2025年教师招聘35人公告
赣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蓉江校区(赣州市第十三中学)2025年教师招聘35人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35人1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6/9 -2025/6/20

赣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蓉江校区(赣州市第十三中学)已于2023年秋季学期正式投入使用。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学校研究,报赣南师大附校办、蓉江新区社管局批复,赣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蓉江校区(赣州市第十三中学)2025年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一批优秀的初中部教师。


招聘计划(35人)


初中语文5名、初中数学6名、初中英语5名、初中物理5名、初中化学2名、初中思政4名、初中历史2名、现代教育技术1名、体育3名、美术1名、音乐(管乐方向)1名


招聘对象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仅限音乐、美术、体育);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人士。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人士指:曾获县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最美教师、师德标兵、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教师;具有行政管理、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任职经历的。


招聘要求(岗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心健康,达到事业单位聘用的体检标准,无不良行为记录;


3.有教育情怀,具有科学的育人观、严谨的治学态度;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与所报学科一致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025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8月前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


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6月20日止


(二)报名方式


1.联系人:


李老师联系电话0797-8229656;手机:19970720807;


钟老师联系电话0797-8229656;手机:15736032423;


崔老师联系电话0797-8229656;手机:13576749012;


2.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57号赣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行政办公室邮编:341000


3.报名方式:以线上填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扫码在线上填表并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稿压缩为一个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gnsyfzbgs@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学科+应聘岗位”(例如:张三+物理学科+初中物理)。4.报名材料: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获得荣誉证书、任职证明等。


资格审查及考核方式


1.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应聘考生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当场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核方式。经对参聘考生资格复审,各招聘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超过3:1,则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在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分100分;各招聘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则不需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3.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学校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内容。


3.公示。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从达到考核总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继续参加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


签约、聘用、待遇


1.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对象。如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人选。


2.拟聘人员报师大附校办及蓉江新区社管局批准后办理相关的人事聘用手续,纳入人事代理管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5学年以上。


3.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录用人员享受我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学校将按照国家政策缴纳“五险一金”。具体事项,以聘用合同约定为准。


5.录聘人员应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同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引进资格。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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