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湖南永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江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是江永县政府直属管理机构,公司下辖7个部门和15家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土地整理、市政工程、光伏发电、河道采砂、污水处理等产业项目的投资、开发和运营。为满足公司自身发展和业务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单位:湖南永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 岗位名称 |
岗位计划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其他资格条件 |
备注 |
| 工程管理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土建类 |
持有中级及以上工程职称,从事工程相关工作20年以上,工作经验丰富 |
|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具体岗位学历、学位、年龄、专业及相应资格条件,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尚在影响期内的;
4.因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暂无结论性意见的;
5.根据《国有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财务管理岗位;
6.有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工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为简化招聘程序,设立绿色通道,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体检、考察等方式进行。招聘程序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七个步骤进行。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第三条第(二)项第5点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计划在江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gyong.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湖南永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永县印象城3栋13楼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3日。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报。现场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学位证(以上证件需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3张。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需与本人的毕业证、学籍证明载明的一致)。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审查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逐项审查。如有提供材料不真、不实或不符合本方案规定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5.报名注意事项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6.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确实急需专业的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方式: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不得入围体检。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的重点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规等情况及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招聘工作面试、体检、考察等各阶段的工作完成后,要将结果在江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七)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时间参照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办理入职(合同制)相关手续;不合格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其聘用手续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2.招聘前有违法犯罪、隐瞒不报的;
3.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7.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纪律要求
1.公开招聘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监督电话: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46-5755363。
2.公开招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回避制度。
六、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制员工,公司与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2.应聘人员被正式聘用后,在聘用期内不得兼职。
3.薪资待遇按照公司管理办法执行。
4.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以后,公司为聘用人员购买四险二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
5.享受国家法定假(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年休假、产假、婚假等。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永明集团办公室:0746-5755351
监督电话 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746-5755363
八、本实施方案湖南永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