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1人8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民政局及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需求
招聘岗位一:北海市民政局办公室文员2人
岗位职责:综合协调、文字材料等工作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热情积极、细致耐心;
2.思维条理清晰,目标导向良好,有较强的执行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3.有一定文字功底,具有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应用常用办公软件;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秘专业优先,有学生会或校园社团经验优先,文字功底较好的可以放宽到大专学历。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工资待遇:按照机关单位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享受工会福利。
招聘岗位二:北海市社会福利院护理员共3名
岗位职责:为院内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服务。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民政福利事业做出贡献;
2.尊敬长者,服从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
3.初中及以上学历,考取有护理员资格证优先;
4.年龄50周岁以下,能胜任岗位工作。
工资待遇:参照北海市社会福利院工勤岗人员在编职工待遇;购买五险一金;每周单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享受工会福利。
招聘岗位三:北海市社会福利院药士1名
岗位职责:在药房负责人和上级药师的领导下做好药品管理和发放,仪器设备的使用和保养,修订完善药品管理有关制度。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民政福利事业做出贡献;
2.具有药士职称,胜任相应的岗位工作,服从领导;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身心健康,年龄35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工资待遇:参照北海市社会福利院技术岗在编职工待遇;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享受工会福利。
招聘岗位四:北海市社会福利院医生1名
岗位职责:为服务对象提供常见病医疗诊治、康复保健服务、健康教育,做好医疗文书书写工作等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民政福利事业做出贡献;
2.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胜任相应的岗位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3.身心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工资待遇:参照北海市社会福利院技术岗在编职工待遇;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享受工会福利。
招聘岗位五:北海市社会福利院护士1名。
岗位职责:为服务对象提供常见护理工作、康复保健服务、健康教育,协助医生做好院内患者转诊工作等。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民政福利事业做出贡献;
2.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胜任相应的岗位工作,服从领导;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3.身心健康,年龄35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工资待遇:参照北海市社会福利院技术岗在编职工待遇;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享受工会福利。
招聘岗位六:北海市社会福利院康复师1名
岗位职责:负责本院老人及儿童进行康复治疗等工作。
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康复推拿等相关专业;
3.具有相应的康复师资格证;
4.胜任相应的岗位工作,服从领导安排工作;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民政福利事业做出贡献。
工资待遇:参照北海市社会福利院技术岗在编职工待遇;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享受工会福利。
招聘岗位七:北海市社会福利院社工1名
岗位职责:负责志愿者队伍建设,为服务对象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运用社会工作方案开展社工服务工作。
招聘条件:
1.身心健康,年龄35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优先;
3.同时具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和心理咨询师证(政府部门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4.胜任相应的岗位工作,服从领导安排;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民政福利事业做出贡献。
工资待遇:参照北海市社会福利院技术岗在编职工待遇;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享受工会福利。
招聘岗位八:北海市福利精神病医院药剂师1名
岗位职责:遵守药品相关制度、加强药品管理。
招聘条件:
1.专科及以上学历,药学相关专业;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药师或以上资格证。
工资待遇:参照北海市福利精神病医院技术岗在编职工待遇;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享受工会福利。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2日,其中护理员长期招聘。
(二)报名方式: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因个人原因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2.报名提交材料:
有意应聘者,在招聘时间内提交以下电子材料(邮箱:bhsmzjzp@163.com,电子材料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应聘XX岗位-姓名-XX大学”):
(1)《北海市民政局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
(2)个人简历。
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由办公室根据应聘者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办公室将电话通知面试、考核。经笔试和面试合格后根据相关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民政局办公室解释。北海市民政局办公室电话:2029208,北海市社会福利院电话:2030350,北海市福利精神病医院电话:2288005、228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