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思想素质高,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四)符合岗位的学历及专业条件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的。
(五)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职位要求
(一)专业要求:专业不限,经济学类、经济与贸易类等相关专业优先。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承压能力强,善于沟通、协调,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有综合公文材料写作经验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91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以及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6年4月17日18时止。应聘人员请填写《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将报名表(签字扫描pdf版、可编辑word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简历(非必须,可作为补充材料)等个人有关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