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0人30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现将丹江口市2026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6年丹江口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中小学教师。其中城区小学教师19名(含退役军人专岗2名)、城区初中教师21名。具体学校学科岗位如下:
(一)城区小学17名教师岗位(普通岗):

(二)城区小学2名教师岗位(退役军人专岗):
(三)城区初中21名教师岗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3.报考年龄须在38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初中、小学普通岗位及退役军人专岗,均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2026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7月31日前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能按时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初中普通岗位须持有初中及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普通岗位及退役军人专岗均须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初中、小学对应学科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2026年7月31日前应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能按时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退役军人专岗的,须为湖北省户籍或从湖北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湖北的退役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