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8个岗位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师岗位空缺情况,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委编办批准、县委编委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含定向退役军人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6年竹溪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含定向退役军人1名)。
具体类别、学段、学科如下:
地方自主招聘农村教师岗10名:初中体育6名(其中,定向退役军人1名)、初中音乐2名、初中心理健康教育2名。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和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以报考,但试用期满之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试用期考核按不合格处理,取消聘用。
6.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报考地方自主招聘农村教师岗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报考体育教师岗限体育学类专业;报考音乐教师岗限音乐与舞蹈学类及教育学类中的艺术教育、音乐教育专业 ;报考心理健康教师岗限心理学类及教育学类中的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