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中共武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直机关党工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县直机关党工委综合股工作人员1名。
二
应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德良好,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二)熟悉掌握常用办公软件操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三)报名时已取得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5月至2007年5月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及被法院列入限制高消费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指:与用工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
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6日止,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县直机关党工委综合股(地点:平川街道政府路53号,武平县人民武装部对面)。联系人:廖荣钦,联系电话:0597-4822033或18959485669。
四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流程具体如下:
(一)报名
1.应聘者自行下载填写好《中共武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
2.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持报名表、毕业证书和学信认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
3.应聘者须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真实提供各项报名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4.所有应聘者的报名材料不退还,未聘用者的报名资料由用工单位统一销毁。
(二)资格审查
1.应聘者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2.报名结束后,县直机关党工委将严格按照应聘资格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方可参加考试。
3.凡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3人及以上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不予开考。
2.委托第三方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公文写作、党务基础知识、公务基本礼仪等,满分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并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少于5人参加笔试的,按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笔试最后一名如遇成绩相同,一并确认为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语言表达和仪态仪表等,满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总成绩相同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若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按总成绩及优先顺序的排名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人选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自愿放弃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3.体检不合格者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即以用工单位正式通知体检时限为准)完成相关体检项目导致体检医院不能作出体检结果的,不予聘用。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结束后,按要求将体检报告交至县直机关党工委综合股的体检合格者,方可确定为拟聘对象。
(五)政审
对拟聘对象的应聘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再次核查,重点对拟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等进行考察审查。
(六)公示
体检、政审均合格的拟聘对象在“武平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工资待遇
1.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与武平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派遣至县直机关党工委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合同。本次招聘人员实行两年一聘制。
2.工资待遇。聘用后工资及福利按县直机关党工委现有劳务派遣人员标准执行,其中:试用期工资为1895元/月(含五险一金)。
3.递补。本招聘公告发布两年内,因各种原因造成劳务派遣岗位空缺时,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五
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监督(监督电话:0597-4828206)。
(二)本公告未尽事项,由中共武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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