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9人公告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9人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9人5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7/1 15:00-2025/7/16 15:00
面试时间
另行通知

因工作需要,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6名、消防文员3名。


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训练保障员1名


仓库管理员1名


战勤保障员2名


车辆驾驶员2名


(以上岗位仅限男性报考)


鉴定考评员3名


工作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马保村旗麓北大道11号(浦上大桥正荣财富中心附近)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消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能够遵守消防救援队伍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


(二)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无慢性或传染病史,未评定残疾等级,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无心理、精神疾病(心理测试结果正常)。应聘人员除提供近三个月内体检报告外还需参加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心理测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消防文员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系统进行测试。


(三)年龄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个别有放宽年龄的岗位详见待遇保障部分);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消防文员应具备本科(含)以上学历;


(五)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有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人员,持有中、高级电工证,在部队、消防救援队伍从事驾驶人员以及公交、物流运输、客运集团工作人员等专业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聘用;


(六)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年龄要求等相关资格条件,均以2025年7月1日为截止日期;


(七)拟录用人员的岗前培训时间为3个月,未能通过考核或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的,不予转正;


(八)在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全职工作,不得在其他单位任职、兼职、挂职或挂靠执业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聘用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因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四)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拒服兵役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七)已评定残疾等级或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的;


(八)隐瞒过往病史、评残、伤病或具有不良政治倾向等情况的;


(九)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岗位要求及待遇保障


(一)政治待遇


1.依据《应急管理部奖励工作实施办法》,表现突出的,可以给予记功嘉奖表彰;


2.表现优秀的可发展加入中国共产党;


3.经集中培训合格后,入职前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或相关专职消防工作经历、军队服役年限,可在首次定级时计入工作时间,授予相应等级并确定工资档次;


4.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二)岗位要求及相应工资待遇


01【训练保障员】


1.招聘1名,仅限男性报考;


2.从事训练保障工作。年龄要求18-35岁,高中以上学历,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优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有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人员优先;


3.年薪8万元起。


02【仓库管理员】


1.招聘1名,仅限男性报考;


2.从事战保仓库管理工作。年龄要求18-35岁,高中以上学历,具备仓库管理经验或者仓库管理专业学历人员优先;


3.年薪8万元起。


03【战勤保障员】


1.招聘2名,仅限男性报考;


2.从事战勤保障任务。年龄要求18-35岁,高中以上学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有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人员优先,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人员优先;


3.年薪8万元起。


04【车辆驾驶员】


1.招聘2名,仅限男性报考;


2.从事驾驶车辆任务。年龄要求18-45岁,高中以上学历,要求持有机动车驾驶证B2证以上(含B2),有客运、物流运输、公交车驾驶经验人员优先;


3.年薪8万元起。


05【鉴定考评员】


1.招聘3名;


2.主要负责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资料审核、理论考场监考、技能实操考核考评;


3.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三十五周岁,学位、性别不限;


(2)专业要求:专业不限,必须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或中级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3)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曾在消防培训机构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任职的不得参与报名;


(4)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4.月收入4000元起(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部分)。


以上5类岗位,薪酬由基础工资、岗位津补贴、奖金和其他待遇等组成,根据薪酬管理规定逐级、逐年增长,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消防救援队伍内工作经历及退役军人服役年限按照规定的折算办法递增工龄工资。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单位统一的执勤安保、遂行出动、值班备勤任务,按消防员有关标准享受执勤补贴、现场救援补贴;消防文员因工作需要,经用人处室负责人确认参与加班、值班或遂行作战任务,且因工作原因当月不能安排补休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发放加班补贴。


(三)休假待遇


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事假、病假等假期,遇有等级响应、重大灾害事故救援、重大活动消防安保等任务,结束后可合理安排调休。


(四)其他待遇


1.统一提供工作服装;


2.食宿标准参照执勤站标准,可在单位食堂就餐;


3.工作期间,免费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


4.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缴纳医疗、工伤、养老、失业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自愿加入工会组织的可按规定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日15:00至7月16日15: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3.咨询电话:


薛队长0591-22898618


4.报名所需材料:


①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由本人手写签名按手印(自行在网站二维码附件1下载打印);


②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电子档为jpg/jpeg格式;


③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⑤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消防员证和退伍证(非退出消防员或退役士兵则无需提供);


⑦驾驶证等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无则不需提供);


⑧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的扫描件(近一个月内);


⑨政治考核表(二维码附件4)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时间必须在7月1日至7月16日期间);


⑩近三个月内体检报告。


5.报名邮箱: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例:“训练保障员——张三”)发送至xunbaozz119@163.com邮箱。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经支队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支队将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后续的招聘环节。


(三)体格检查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统一的心理测试和体格检查,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消防文员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重点查核有无评残记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四)考核测试


报考鉴定考评员岗位人员考核项目包括理论测试和面试,理论测试分岗位组织,以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相关业务知识为主;面试环节侧重考察招聘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和入职动机等内容。


报考训练保障员、仓库管理员、战勤保障员、车辆驾驶员人员考核项目包括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面试环节侧重考察招聘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和入职动机等内容。


考核最终成绩计算方式为:


消防文员(鉴定考评员)考核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训练保障员、仓库管理员、战勤保障员、车辆驾驶员)考核成绩=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40*100*50%+面试成绩*50%。


(五)政治考核


严格审核招聘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和现实表现。同时,要对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校、主要经历、奖惩情况、个人征信等进行全面核查了解,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审核表》(二维码附件4)。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聘用和候补人员名单,通过支队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确定聘用对象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列为可聘用对象。


(八)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期间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未能完成岗前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培训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聘用后未报到的或者公示人员存在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不超过入职培训开始15日内,从公示的候补人员中按排名顺位聘用。


聘用期间有关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支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造成损失的,将追究聘用人员责任: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


(二)在入职培训结业考核中不合格的;


(三)不履行岗位职责,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队伍规章制度的;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政府专职消防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政府专职消防员以欺诈等手段致使用人单位签订或变更的劳动合同无效的;


(七)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他事宜


1.请应聘人员务必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名,按时将材料报至邮箱,以免耽误应聘,逾期一律不再受理;未能按规定参加任一考核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考核期间,应聘人员不得自行穿着带有消防标识等消防相关的服装。


2.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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