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4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9/1 08:00-2025/9/12 18:00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岗位一:导诉员1名


性别:女;


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1997年9月1日至2007年9月1日期间出生);


学历:大专及以上,法学类专业优先;


岗位职责:做好立案(诉调对接)咨询、诉讼咨询等工作;


其他要求:普通话标准,会讲闽南话优先聘用;形象较好,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良好的礼仪风貌和职业道德;能熟练运用Word、Excle等办公软件;身体健康。


岗位二:协警3名


性别:男性2名、女性1名;


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5年9月1日至2007年9月1日期间出生);


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退役军人的学历可适当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岗位职责:从事司法警务辅助、集中送达、执行警务保障及机关安保等相关工作,常态化轮值备勤,服从工作安排调度。


其他要求: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资格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曾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配偶、父母在本院辖区内担任律师或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的;


8.具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法院聘用人员情形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填写《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及提交以下材料(现场报名提供复印件,并附原件核查;网上报名须提交扫描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


(4)军队或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


(5)正面免冠两寸彩色证件照2张。


扫描下载报名表


2.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截至2025年9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其他事项


现场报名地点: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办公楼6楼政治部612室(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道新步社区新步路288号)


网上报名邮箱:2662656478@qq.com


联系电话:0595-22211553黄女士


(二)资格审查


由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进行,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考试


经报名资格审查后,将根据岗位职责和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分别进行面试、体能测试等考察工作。


1.导诉员


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个人情况、语言表达、仪态举止等方面的情况。


2.协警


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用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试主要包括100米短跑、1000米长跑、俯卧撑等常规体能测试,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中规定的测试规则和评定标准为评判依据。通过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个人情况、语言表达、仪态举止等方面的情况。


(四)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按1:1比例,按每个岗位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组织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五)政审


组织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应聘人员需提供综治、无犯罪证明及家庭主要成员征信等相关证明,逾期未提供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因政审不合格或者政审考察对象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六)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聘用人员录取名单,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