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镇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船舶管理站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工作执行力突出,能够适应高强度工作节奏,拥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无影响岗位履职的不良行为记录,能够适应24小时值班及轮班工作制度;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办公软件;
5.具备吃苦耐劳、积极进取的精神,拥有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身体素质;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录用;计算机类、大气科学类、海洋科学类专业人员优先考虑。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受到开除处分;目前处于刑事犯罪立案审查期间,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
2.在以往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存在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
3.曾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用)合同;
4.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曾因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造成严重负面舆论影响或严重后果;
6.患有传染病或有精神病史。
(三)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船舶管理站工作人员5名。
二、人员职责
宣传贯彻海上交通安全、海上安全生产、海上船舶安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承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船舶日常行政管理和安全检查职责的落实工作;负责乡镇船舶制造、改造、拆解、交易和出海人员信息的备案管理,做好各类船舶的档案管理和识别牌号编定与发放、回收管理;督促和组织船舶所有人及相应从业人员参加安全和技术培训,组织乡镇船舶驾驶能力认定;负责乡镇船舶修造的源头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对乡镇船舶及修造经营主体的执法检查;开展渔船和乡镇船舶点验核查、进出港报备、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管辖海域、岸线、停泊点的日常巡查;完成上级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交办的船舶管理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