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职位、数量
(一)基本条件
报名应聘劳务派遣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3.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
4.有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数量、条件
1.招聘岗位:
录入员岗位4名,男女不限。
2.岗位条件:
(1)年龄为35周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法学类专业优先
(3)应具备相应水准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4)配偶、父母未在鼓楼区辖区内担任律师或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工作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江滨西大道58号)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请有意者自行登录“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fzglfy.chinacourt.gov.cn/)下载《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填写报名,贴1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扫描以压缩文件形式(RAR格式,文件统一命名为“某某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lprygkzp@163.com(报名表一律提交Excel格式文件,纸质材料待正式入职时提交)。报名截止至2025年12月3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