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8人2个岗位
鲤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遵循“自愿报名、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
按照各岗位的实际缺口进行招收战斗员13名、执勤车驾驶员5名。
(二)招聘要求
战斗员:
1.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24小时驻队执勤;
2.退役士兵和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其中8名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余5名需持有摩托车类D或E驾驶证,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执勤车驾驶员:
1.持有B2以上驾驶证,有B2以上车型驾驶员经验、熟悉本地道路;
2.从事消防站执勤消防车驾驶和操作,需24小时驻队执勤;
3.具备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三)除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消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能够遵守消防救援队伍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
2.个人征信良好,无被治安(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3.具有适应24小时全天候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适应纪律队伍工作生活环境;
4.招聘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执勤车驾驶员放宽到45周岁,具有专业技能等级或有特殊岗位资格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5.较高的自律意识,具备服从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的意愿;
6.心理健康状况需符合岗位基本要求,通过相关评估。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因违法违规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拒服兵役的;
5.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曾在福建省从事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离职不满1年的;
7.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或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二、薪酬待遇
1.薪资待遇:实行劳动合同用工制度(编外人员),新入职试用期为6个月,每年年薪约7至10万元(含五险一金、年度绩效奖金等待遇),且逐年递增。
2.社会保障:正式录用后,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跟鲤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待遇和住房公积金政策。
3.休假制度:月休8天,因工作需要致月假未能及时休的,按照规定给予未休假补助。在职期间,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婚假、产假等假期,入职满一年及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度休假。
4.食宿保障:在队期间,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统一配发被装及标志服饰。
5.职业发展:在职期间可参加学历提升、B2及以上驾驶员培训,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年限达到并表现优秀的队员,符合要求后可晋升为管理层,担任副班长、班长、站长助理、副站长、站长等职务,并享受相应的岗位补贴。
6.其他福利:定期组织健康体检。表现优秀的,可由用人单位推荐入党、表彰奖励、参加技能培训和职务晋升等。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招聘采取电话报名、到站报名等形式,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招聘公告。
(二)资格审核
凡报名材料模糊不清以及填写不准确、不完整,均视为报名材料审核不通过,不予通过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束后,资格审核情况,由工作人员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参加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
主要测试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测试项目为1500米(8分30秒内为合格)、立定跳远(1.7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1分钟内20个以上为合格)。任一项目不合格,则体能测试不合格。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系统进行,每人只测试一次,由系统自动判定“合格”或“不合格”。
(五)面试
面试主要通过自我介绍、提问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分析问题能力等,面试时间10-15分钟/人,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六)确定入围对象
应聘考核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格检查、政治审核。成绩按如下计分规则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体格检查
考核合格人员自行前往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不予以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八)政治审核
参加政审人员应根据《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要求配合审查,不配合审查、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用。
(九)资格复审
主要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应将下列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后装入档案袋,按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②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大专及以上学历)一份;
③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⑤三甲医院体检报告;
⑥政治考核表原件;
⑦近亲属经商情况登记表。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泉州消防”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时限报到,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
3.社会培训机构和个人不得发布含有“官方指定”“包过”等字样的虚假信息,不得冒充消防救援部门工作人员、声称与消防救援部门领导或考官有特殊关系,干扰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正常秩序。
4.报名期间,有意愿应聘的人员可通过电话或者到站咨询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有关事宜,应聘人员招聘期间保持个人通讯畅通。
五、咨询时间及联系方式
1.地点:鲤城区锦工中路36号(鲤城区江南消防救援站)、鲤城区忠堡路237号(鲤城区古城消防救援站)
2.报名咨询电话:15906077201、15159593917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