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厦门市翔安区实验学校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教师补充公告
年厦门市翔安区实验学校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教师补充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2025-2026学年

厦门市翔安区实验学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教师补充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关于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及编外聘用人员加强规范管理和调整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翔教〔202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将2025-2026学年本校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教师补充公告予以公布。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报考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7.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学科要求,并与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范围要求一致(与每年厦门市教育局发布社会招聘公告一致);

8.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之后出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在校在读未毕业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7.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9.现役军人;

10.在编教师;

1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3.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二、招聘岗位

2025-2026学年,我校因工作需要,拟招聘3名非在编合同教师(顶产假),具体岗位如下:

岗位

名称

数学

道法

备注

小学

2

_

顶产假

初中

_

1

顶产假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9日—12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