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补充招聘产假顶岗非在编合同教师1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5〕3号)、《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委发〔2019〕3号)、《关于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及编外聘用人员加强规范管理和调整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翔教〔202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将2025-2026学年本校公开招聘产假顶岗非在编合同教师办法予以公布。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科岗位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于1987年12月后出生(含12月)。
4.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取得。
5.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在读未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7)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9)在编教师;
(10)现役军人;
(1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2)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釆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7日-12月24日中午12:00止,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格(附件1、附件2)及相应附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发送到邮箱:lsxbangongshi@163.com。邮件均命名为“六实小+应聘学科+姓名”如“六实小+小学语文+张三”。
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招聘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学校组织相关骨干人员对报考者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初审结果将于2025年12月24日下午17:00前通过电话进行通知,请报考者自行关注。
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未收到通知的其他报考者不再逐一回复。
(三)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
资格初审后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资格复审
学校组织相关骨干人员对拟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上午7:40
资格复审地点:厦门市翔安区第六实验小学五号楼4楼书法教室(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
1.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两面;
3.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面;
4.学历、学位证书、查询报告(用于报考的学历、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5.教师资格证书;
6.普通话水平等级合格证书;
7.其他获奖证书等;
8.报考承诺书(资格复审通过后填报);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报考资格的最终确认以拟聘用阶段的审核为准。
资格复审与面试同步进行。审核后原件领回,复印件留学校存档。
温馨提示:
(1)发送材料请不要重复发送
(2)报名表和其他证件材料分开(其他证明材料可打包,报名表以文档形式单独发送即可)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上午8:00。
面试地点:厦门市翔安区第六实验小学五号楼3楼录播室(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内容:备课30分钟;片段教学10分钟;结构化面试5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合格成绩为70分(含)以上。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
(六)聘用
1.体检
体检人选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总成绩相同,我市应征入伍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要求,体检人员应按要求参加体检,并配合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没有规定,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细则》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三甲医院自行体检。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2.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或学校公告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区教育局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待遇
根据《关于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及编外聘用人员加强规范管理和调整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翔教〔2022〕26号)执行。
四、相关说明
(一)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持有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可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可进行学历学位认证查询的,可报考要求全日制普通教育专业条件的岗位。
(二)持下述学历(位)报考者应于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可进行学历学位认证查询,具体如下:
1.境内学历(位)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2.境外学历(位)
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请报考人员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相应认证报告或网上查验准备。
(三)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指中学(含职业学校)、小学的教师资格证。持有中学(含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人员可报考小学相应学科教学岗位。
(四)本次招聘面试后根据岗位录取情况报区教育局同意后可进行递补。
(五)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港澳台人员(不得持有外国国籍),按照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实施招聘。
(六)凡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现象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七)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除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聘用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拟聘用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进行聘用;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犯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检会〔2019〕2号),报考者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聘用前,将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审查。
(十)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十一)本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入职前查询《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拟聘用人员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得报考或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五、工作要求
1.负责指导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问题;
(一)学校高度重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统筹、沟通、配合,认真做好资格审核、考试、聘用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三)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15271875930
联系人:夏老师
办公地点:厦门市翔安区欧厝莲花里120号
(四)区教育局招聘投诉电话:7889103。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非在编合同教师(产假顶岗)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翔安区第六实验小学负责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由学校提出意见,报区教育局研究后作出决定。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将通过厦门市翔安区第六实验小学公众号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