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探索山区农业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的新途径,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0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精神和《福建省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我镇拟招聘一名动物防疫专员。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具有畜牧兽医、动物医学专业学历,在本镇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优秀村级动物防疫员、动物检疫协检员、执业兽医、乡村兽医;或在本镇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从业3年以上的技术骨干。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2.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有较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畜牧兽医相关技能较娴熟。
二、主要岗位职责与任务
1.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3.与乡村兽医、村级动物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级动物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为县乡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三、招聘程序
有意竞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及申请报告于12月16日至12月22日到农业农村岗(畜牧兽医)报名。
具体地址:中山镇中山路19-1号(三角坪),联系人:刘先生13959081790。
四、聘任方式及待遇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由我镇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考核,决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受聘人员与我镇签订《服务协议》,相关待遇按《服务协议》执行。
五、管理与考核
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实行合同管理。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特别是脱贫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分年中抽查和年终考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期限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