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15个岗位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教学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三元区等部分县(区)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5〕279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泰宁县2026年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紧缺急需专业教师2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泰宁县2026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出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其中2026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6年7月31日。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和其他约定年限的人员;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