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管理的意见》(明委办发〔2019〕35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25年人才需求目录〉的通知》(明人社〔2024〕267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增补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5〕226号)等文件精神,2025年三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三明经济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2025年三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基本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出生)。
7.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人员;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9.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6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