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05〕75号)、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南人综〔2012〕23号)等文件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经研究同意,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面向我县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支教人员)且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中择优聘用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在光泽县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且2025年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欠发达地区志愿者中支教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所报岗位与所学专业相符;
6.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③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光泽县寨里中心小学体育教师1名,光泽县止马中心小学语文教师1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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