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福州新区(长乐区)教育人才校园招聘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29人21个岗位
报名时间
不同阶段时间不同,详见原文
面试时间
不同地点时间不同,详见原文
现将2026年福州新区(长乐区)教育人才校园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第一类:2026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第二类:研究生。
本次招聘分二场进行。
长乐区属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参聘教师不得报考参聘岗位。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报考,需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或《离职证明》。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对象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第一场次招聘岗位见附件1,第二场次招聘岗位将根据前场招聘选岗结果另行发布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