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7人8个岗位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加速推动我县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安溪县教育局决定组织部分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27人,详见《2026年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赴西南大学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具备一定的数字素养,能熟练应用数字化手段开展教育教学;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4)现役军人;(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6)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在职人员及应聘本设区市内教师招聘考试的拟聘用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