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0人32个岗位
为保障我县中学办学师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7〕137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6年公开招聘紧缺学科中学教师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90名,其中城区中职和高中岗位64个,城区初中岗位21个,农村初中岗位5个。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等具体信息详见《连城县2026年公开招聘紧缺学科中学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本次招聘未确定具体学校的岗位中,城区高中指连城一中和连城二中;城区初中指连城一中(莲北校区)、连城二中、冠豸中学、连城二中分校、林坊中学、文新中学。此外的中学列为农村中学。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师范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籍报考者提供相关证明)。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
(五)符合年龄要求。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及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及以后出生)。
(六)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要求。
(八)不接受下列人员应聘申请: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连城县在编教师;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7.与我县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公费师范生;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