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系厦门市政府所属机关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名,从事辅助岗位。具体详见《厦门市生态环境局补充非在编人员岗位信息表(2026年1月)》(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辅助岗01(1名)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海洋科学类、环境生态类、法学类,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间出生),性别不限。需具备较好的文字功底,能接受外勤、正常加班和24小时值班(工作单位: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工作地点位于思明区)。
岗位设置:协助开展全市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协助防治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废弃物海洋倾倒对海洋污染损害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配合划定海洋倾倒区等相关工作。
2.辅助岗02(1名)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会计与审计类专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间出生),性别不限。能熟练应用财务管理和办公相关软件,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抗压能力,接受值班、加班,能服从工作调配,具备两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验。(工作单位: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工作地点位于同安区)。
岗位设置:主要负责单位每年预决算,经费申请、支出、各科室项目合同跟踪管理、员工税务(个税/社医保/残疾人保障金)和工会经费管理等领导交办或其他应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