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安局面向黔西南州普安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3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1/7 09:00-2026/1/13 17:00
因工作需要,泉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黔西南州普安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指公安机关依法招聘和管理,履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辅警”)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等详见《泉州市公安局面向黔西南州普安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工作职责
履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和管理。工作地点在福建省泉州市辖区,岗位具体工作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需参加夜班、周末班轮值。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辅警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具有普安县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90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间出生)。
4.符合岗位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其中,学历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报名时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主要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下同)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