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个岗位
福建省顺昌县国有林场(简称县林场)前身为顺昌县国营伐木场,成立于1958年。县林场下辖8个基层林场、1支森林资源勘察设计队伍,以及绿颖、绿之源、绿之粮、绿之城、绿昌融资担保、碳汇技术服务、武夷香杉等下属公司,拥有完善的林权收储、评估、交易、抵押担保和林业碳汇等服务平台。全场现有在职员工199人(其中:正高职称1人、副高职称14人),被评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国人工林可持续经营项目成员单位”和“全国十佳林场”,是重要的林业生态建设示范单位。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需要,根据《福建省顺昌县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经县林场党政工会议研究并报请县林业局批准同意后,现面向社会开展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需求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员工,主要从事伐区调查设计、营造林、森林保护、园林设计、林下经济等野外作业。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不限专业,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林业院校毕业生优先;
7.身体健康,达到机关事业单位入职体检要求;
8.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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