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县森林消防大队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1/12 -2026/1/16 17:30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清流县应急管理局计划2026年公开招聘清流县森林消防大队森林消防岗位劳务派遣人员1名。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团队意识,诚信敬业,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4.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5.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岗位招聘职数及招聘要求
1.招聘岗位及职数
森林消防员1名(要求男性)。
2.招聘要求
a.限本县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退役军人及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先)。
b.热爱森林消防事业、身体健康、视听力正常、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的优秀青年。
c.应聘人员要通过综合体能测试、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政治审查后择优录取(综合体能测试项目附后)。
三、工资待遇
1.消防员年度工资总额6.5万元以内(含五险一金);扑火补贴及高火险备勤、抗洪抢险、应急救灾、突发事件处置、重大活动安保维稳期间餐补除外,按有关文件执行。
2.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正式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期暂定三年)。
四、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因岗聘用的原则。
3.实行条件审查、体能考核、组织考核、健康体检、公开招聘的原则。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