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1人9个岗位
为加强专业技术力量,优化专业技术队伍结构,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海南省水利灌区管理局松涛灌区管理分局(以下简称松涛分局)、海南省红岭灌区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红岭中心)岗位设置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1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松涛分局基本情况
松涛分局为隶属海南省水利灌区管理局的正处级事业单位(琼编〔2013〕10号、(琼编办〔2017〕251号)),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建设和管理松涛水利灌区系统;负责松涛水利工程管理、维护及配套工程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松涛水利工程防汛、防风、防旱工作;负责松涛灌区农田灌溉、工业及生活供水调度方案的编制、执行和监督;依照授权和委托,依法对松涛各水库的渔政、水政、水资源、生态环境等实施监察管理和保护。
(二)红岭灌区管理中心
红岭中心为隶属海南省水利灌区管理局的正处级事业单位(琼编〔2019〕47号),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建设和管理红岭灌区水利工程,统筹兼顾红岭灌区防洪、灌溉、供水和发电工作;负责红岭灌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日常维护;提出续建配套工程的规划编制、上报审批和建设管理工作;根据授权和委托,协助主管部门配置和调度红岭灌区工程的用水资源,统筹和保障红岭灌区范围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用水的,开展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协助开展红岭灌区水质监测、水费收缴及水政监察工作,协调、指导计划用水、科学用水、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负责红岭灌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以及防汛、防风、防旱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四)坚持按发布的岗位条件招聘。
三、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