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0人50个岗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园自主招聘工作,择优引进一批优秀教师,充实我区教师队伍。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努力打造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较强的“好教师”队伍。通过公开招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要求,坚持“双向选择、严格把关”的原则做好招聘工作。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一)本次共招聘60人,具体招聘的岗位详见附件1。所有岗位均为我区事业编制岗位,被聘用人员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60个岗位将在长沙市、海口市分批次开展招聘工作,届时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考点的报名时间。长沙市考点招聘如无剩余岗位,则取消海口市考点的招聘工作。
(三)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2025届、2024届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5年4月10日至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