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汇区2025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42人公告
上海徐汇区2025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42人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42人5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6/30 09:00-2025/7/4 16:00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根据中央《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上海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沪委办发﹝2025﹞3号)等政策文件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徐汇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和条件

  (一)招录岗位

  招录岗位为社区工作者,专职从事居民区或街道镇所属各中心等公共事务岗位的社区服务和管理工作。

  1.天平街道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招录7人,其中应届生专岗1人。除符合招录基本条件外,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报考咨询电话021-64158198(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2.枫林街道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招录25人。招聘以下三种岗位:①社会岗15人,40周岁(含)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②社会岗5人,40周岁(含)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政治面貌不限。③应届生岗5人,30周岁(含)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政治面貌不限。报考咨询电话021-33638060(工作日9:00-11:00 ,14:00-16:00)。

  3.长桥街道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招录10,其中应届生专岗1人。除符合招录基本条件外,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长桥街道属地优先。报考咨询电话:021-64761706(工作日9:00-11:00,14:00-16:30)。

(二)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交流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原则上招录本市户籍人员,本区户籍或居住在徐汇区优先。外省市非应届毕业人员报考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三年及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3.应届毕业生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5年度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

  (2)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即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内未落实工作。

  4.中共党员,有社区工作和群众工作经验,持有社会工作者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者优先。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6月30日9:00到7月4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录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50626162738,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格式:gif、jpg、jpeg、bmp、png图片,大小:200KB以内,高度大于等于210像素,宽度大于等于150像素。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报考条件,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特别告知

   1.本次招录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可拨打报考咨询电话。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考试竞争激烈,报考人数较多,请报考者根据自身条件和职业规划谨慎报考。

  2.报名结束后,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考生在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系统审核情况,如因未规范填写报名信息而被退回,请务必根据要求及时修改,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重新提交,如未按时重新提交或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再提交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

  三、考试方式和内容

  (一)笔试

   1.笔试准考证下载:7月20日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安排:预计7月底进行,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详见《徐汇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考试大纲》。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预计8月中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5.笔试结果运用: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岗位招录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1.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收到的通知为准。资格审核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后续招录环节。

  2.面试时间和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收到的通知为准。

  3.面试结果运用:根据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四、其他事宜

  (一)体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招录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至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职业资格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生未通过体检、考察的或自愿放弃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三)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四)录用。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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