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若干人278个岗位
为进一步充实静安区教师队伍新生力量,规范事业单位选人用人行为,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15号)和2026年静安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教师招聘计划,经有关部门同意,静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现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6届高校毕业生、上海市在职教师及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
3.具备岗位所需学历水平和职业技能的要求,符合学校招聘岗位的其他规定要求。
4.持有与应聘岗位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原则上应当与应聘学科相关(未持有教师资格证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应聘,但须于2026年8月底前取得符合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5.有海外留学经历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应聘语文和学前教育、学前保健学科者,其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者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二)中小学、幼儿园单位具体招聘条件见相关网站及各学校、幼儿园网站。
(三)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上海市静安区业余大学招聘条件见学校网站及其他相关网站。
三、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20日(周一)9:00——10月31日(周五)11:00(第一批)。
(二)报名方式
1.相关信息发布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https://www.jingan.gov.cn/)。
2.直接与学校联系。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委托静安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开展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用人单位择优组织应聘教师进行综合考评后,向静安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上报合格人员个人信息及面试评价表。静安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学科组专家对应聘教师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分“学科本体知识测试”和“教案撰写”两部分内容;笔试分数占综合评价分的70%,面试分数占综合评价分的30%,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用人单位通知应聘教师为准。
五、其他事项
拟聘用教师须进行心理测试,委托专业人才测评机构进行,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拟聘用教师名单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招聘流程
见附件。
七、招聘岗位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系统2026年第一批教师公开招聘,涉74家事业单位、369个岗位。
八、聘用方式和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享受单位同等人员待遇。
咨询电话:66291005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