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00人8个岗位
为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按照《淄博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4—2025年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淄就办〔2024〕3号)文件和上级有关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四好农村路”类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辅助性、临时性、非营利性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乡村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使用财政资金统一设置的非营利性岗位,依据《淄博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实施管理。
二、招聘岗位数量和职责
(一)岗位数量:本次计划招聘“四好农村路”类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800名,聘用期限为3个月。具体岗位名称、岗位数量见《桓台县2025年“四好农村路”类乡村公益性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
1.服从所在村(社区)的管理和安排,做好公路巡查养护工作。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养护,协助做好路况巡查、病害调查统计及路政管理工作。对各自划定的路段,定期经常性上路巡查,及时对公路路面碎石进行清扫、对坑槽进行填补、对路基进行修整,确保包段公路路面整洁、路基完好、交通安全标识完整。
2.协助村(社区)做好环境整治、政策宣传、公共医疗卫生、联防联治、应急管理等工作及镇政府(街道)安排的其他事项。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
3.残联登记管理的农村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4.45-65周岁的农村大龄人员;
5.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6.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