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6人36个岗位
济南市中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于2020年8月组建成立,是济南市市中区区属一级竞争类国有独资企业。集团注册资金30亿元,截至目前资产规模约190亿元,旗下拥有43家全资子公司、9家控股公司和18家参股公司,含集团在内,已有两家公司获AA+级企业信用评级,成为拥有双AA+的平台企业。近年来,先后被授予“济南市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济南市尊师重教先进集体”“济南市乡村振兴先进集体”“济南市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
集团坚持以“党管企业、党建引领”为根本,把党的领导融入集团治理各个环节,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紧扣市中区“二次创业”发展机遇,坚定落实“1+244”高质量发展思路,牢固树立“产业兴区、实业报国”的核心使命,秉持“忠诚子弟兵、市场尖刀连”的职责定位,全力打造让政府满意、市场认可、员工自豪的现代新国企。按照聚焦主责主业要求,统筹布局金融服务、工程建设、产业投资和城市服务四大业务板块,以服务区域战略、引领产业升级为己任,全力推动活力品质强区建设。
一、应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认同集团企业文化和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勤勉尽责,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工作履历等相关资格条件,年龄、履历等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处于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内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性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交通肇事、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理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或因个人原因造成国有资产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