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8个岗位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海关专业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青岛海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事业单位简介
(一)青岛海关技术中心是青岛海关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海关检测、隔离检疫、化验鉴定、研究咨询与检疫风险分析、科研与技术开发、标准及技术规范的制修订等职责。
(二)烟台海关技术中心是青岛海关所属烟台海关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实验室检测、隔离检疫、化验鉴定、研究咨询与检疫风险分析、科研与技术开发、标准及技术规范的制修订等职责。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参加过非法组织。
(三)应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的,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岗位的,年龄应在43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全国普通高校、科研院所毕业,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2026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使用辅修专业或双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七)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能力。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现役军人,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