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合办〔2017〕47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合政办〔2017〕84号)文件精神,更好地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新一届县政府法律顾问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原则,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拟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中遴选一批专业人才,担任肥东县人民政府新一届法律顾问。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负责、公正地提出法律意见;
(三)法学专家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研究或实践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职律师一般应具有6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突出,且具有政府法律顾问经验2年以上;
(四)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六)实际代理行政诉讼案件或处理过行政非诉讼业务总计不少于20件(需提供相关文书资料)。
(七)对于曾担任多个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或获得“全国优秀律师”“安徽省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或曾在省、市电视台案件点评栏目作特约嘉宾者,以及担任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等社会职务的专职律师、法学专家,予以优先考虑。
三、工作职责
(一)为县政府及其部门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性论证意见;
(二)为县政府及其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
(三)为县政府领导履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处理涉法信访事件;
(四)参与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提出法律意见;
(五)参与政府合同的协商、起草、审核、修改文本或提出法律意见;
(六)参与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调解或仲裁等案件的办理;
(七)参与县政府重大法律事务的办理,提出法律意见;处理县政府交办的专题咨询调研、社会风险评估等法律事务。
(八)承办县政府或司法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工作方式及报酬:
(一)工作方式:兼职。
(二)相关报酬:没有固定报酬,由县司法局按照法律顾问接受指派实际参加的法务事项办理情况,给予相应的补贴。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
(二)报名程序
1.下载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
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填写《肥东县政府法律顾问遴选报名表》1份(见附件),请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递交个人资料
应聘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后,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任命(聘任)职务文件、律师执业证书、代理案件的法律文书等复印件(扫描件)各1份,递交或邮寄至肥东县司法局,联系人:王义江,电话:0551-67622148,电子版(扫描件)同步发送至邮箱fdsf67622148@163.com。
应聘者无论是否聘任,所有资料不再退还。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综合考虑其专业背景、业务能力、年龄结构等因素,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四)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肥东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入选法律顾问团成员名单。
(五)聘任
公示结束后,由县司法局提出聘任建议,报县政府批准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颁发聘任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