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纳溪区丰乐中心卫生院是一所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等健康服务。是纳溪区批准的医学见习培训基地。现因卫生院业务发展需要,特发布2025年见习人员招募公告。
招募条件及对象
(一)招募对象
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为泸州市常住人口;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有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尚处于试用期的或在机关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募岗位岗位:
临床护士2名;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中医护理、护理(学);
其他:具有所学专业初级(士)及以上资格证书优先。
招募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即日起至招满即止(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含资格审查):纳溪区丰乐中心卫生院三楼人事科(纳溪区丰乐镇新建街36号)。
3.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现场报名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1张;
(3)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打印表1份(验证码需在效期内)。
(二)招募流程
报名(由卫生院监委会、人事科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见习资格确认(报考相应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见习人员)-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待遇
按照泸州市当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830-6358383
18982796720
本公告解释权归纳溪区丰乐中心卫生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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