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的要求以及中共邛崃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邛崃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邛机编〔2023〕21号)的具体部署,为切实增强邛崃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办)专业技术力量,现决定公开招聘1名常驻应急管理专家(安全综合类),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参与协助市应急局(市安办)日常工作;
(二)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检查等工作,提供专家技术支持;
(三)参与指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履职档案建设;
(四)参与指导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成都市综合减灾社区建设、安全文化建设等;
(五)参与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六)参与指导应急处突相关工作;
(七)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岗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学历本科及以上,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现担任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
4.遵守“8+24”工作制,即8小时全程坐班+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随叫随到,全天候接受任务调派安排。
(二)其他要求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心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事业,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2.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服务一线的专业水平和落地性强的实践经验;
3.能常驻局机关和深入现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主动适应局机关日常作息和加班要求;
4.其他符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需要的条件。
三、招聘流程
由邛崃市应急管理局成立常驻应急管理专家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招聘工作,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组织面试及后续聘用工作。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0日17时前。
(二)报名方式
填写《邛崃市应急管理局常驻专家公开招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qlsanban@126.com,同步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专家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考核包含专业能力水平、工作协调能力、隐患排查测试等,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审核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拟聘用人选,入围拟聘用人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邛崃市人民政府网站、邛崃市应急管理局微博等渠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邛崃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签订聘用合同,每届聘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聘用期内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续聘,考核未通过,予以解聘。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服务待遇
每年保障常驻应急管理专家服务费不超过5万元,实行每季度支付(每季度支付额基本占比80%、服务质量保证金占比20%,每季度暂扣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后一次性发放),每年度考核一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被聘用人员个人所得税由本人自行申报。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在中共邛崃市纪委邛崃市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28-88791256。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信息将通过邛崃市人民政府网站、邛崃市应急管理局微博等渠道发布,有招聘方面的相关疑问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13548071186。
(三)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邛崃市应急管理局常驻应急管理专家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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