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938人
为全面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建设人才聚集高地,为三江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人才和产业人才支撑,决定面向社会发布主导产业企业(含民营企业)2025年第三季度人才引进(招聘)岗位需求。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计划
本次区内16家主导产业企业(含民营企业)共计划引进(招聘)938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118人、本科及以上340人、大专及以上450人、不限学历27人(副高级25人、高级技师2人),详见附件2。
二、对象范围
(一)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此前无宜宾市内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25届应届毕业生,如符合三江新区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且按程序备案认定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人才政策待遇(详见本公告第五条)。本次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最高认定为C1类人才。
(二)其他新招聘人才。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25届应届毕业生,根据个人资格条件,经认定后,可按规定申请享受人才政策待遇(详见本公告第五条)。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知识扎实,开拓创新和团结协作意识较强;
3.身体健康;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5)其他不适宜报名的情形。
(二)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
1.符合三江新区D类及以上人才标准(详见附件1);
2.此前无宜宾市工作经历,未享受过宜宾市各级人才政策;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4.新引进C1类、C2类人才不超过45周岁,D类人才不超过40周岁。
(三)其他新招聘人才资格条件
1.符合三江新区F类及以上人才标准(详见附件1);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四、引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并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将简历及其他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对应邮箱或网站。
(二)招聘
各主导产业企业根据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等情况自主开展招聘工作,自行确定应聘方式和时间。
(三)入职及相关手续办理
各主导产业企业需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本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如作为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需由用人单位按程序于2025年10月15日—25日(不含节假日)内提交备案认定资料。逾期未提交的,不作为新引进人才备案认定,不享受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待遇,仅能按照其他新招聘人才申请享受人才政策待遇。
五、人才政策待遇
(一)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入职并按程序备案认定后,在三江新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可按照《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计划若干支持政策(修订)》及其实施细则有关程序和要求申请享受安家补助、购房补贴、落户补贴、生活补助、留才奖励、人才公寓、人才绿卡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人才待遇。
(二)其他新招聘人才入职并进行人才认定后,可按照《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计划若干支持政策(修订)》及其实施细则有关程序和要求申请享受购房补贴、落户补贴、生活补助、留才奖励、大学生租房补贴、人才绿卡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人才待遇(不含安家补助、人才公寓),其中人才绿卡限D类及以上人才享受。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招聘)岗位需求广泛,涵盖不同层次与专业背景,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其他新招聘人才不区分特定岗位,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满足三江新区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且按程序完成备案认定的,可依规申请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二)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区党群工作部会同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三)宜宾三江新区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831-2026333(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31-2108090(区党群工作部);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