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宜宾市叙州不动产登记中心临聘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名额和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名额共计3名。其中,业务股室工作员2名,文印室文印员1名(具体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
(2)爱岗敬业,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见附件1);
(5)能服从安排到相关业务股室或基层不动产登记站工作。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等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开除、辞退或正在接受相关部门调查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擅自离职的,因违纪违规被解聘的,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9)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2日10:00-9月26日18: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考者需在招聘公告上下载报名表(附件2),填好报名表并附上JPG格式(15-30kb)的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后投递到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电子邮箱(ybxzzgj@163.com,上传报名表应为word文档)。邮件主题名称按照姓名+联系电话的标题格式提交(例:李某13512345678)。
3.网络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2025年公开招聘宜宾市叙州不动产登记中心临聘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二)审查
9月28日—9月30日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由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通过电子邮箱回复方式进行通过或不通过通知(同时通过0831-8033596电话通知)。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本次考试免收报名费。
(三)考试
1.考试项目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招聘岗位达到1:3的报名人数比例即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笔试分值为100分,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公文常识、office、wps、政府公文格式排版、行政职业能力、综合基础知识等。
笔试时间:2025年10月12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四楼大会议室(暂定,视报名情况,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报考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面试,笔试排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类型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文印员岗位主要测评公文格式调整和排版实际操作能力。
面试时间:2025年10月18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四楼小会议室。
(3)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电话(0831-8033596)通知报考者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者由我局进行入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者自行承担。
(四)公示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叙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反映有严重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问题反映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宜宾市叙州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四、待遇及管理
工资待遇按现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购买五险,另按规定享受出差补助、年度健康体检、工会福利等待遇。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参加应聘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涉及劳务纠纷,概由本人负责,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体检、考察及报到的,均视为自动弃权;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十五分钟到达考场签到,考试期间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二)报考者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报考者联系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其未能接到电话(0831-8033596)通知参加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报考者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党建办(人事股)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1-8033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