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16个岗位
为加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政策性岗位,参照劳动合同法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20名(详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正式聘用后,在岗位所在部门从事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
(二)指导符合条件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建立党组织,帮助暂不具备条件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引进党员职工或在优秀职工中发展党员,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组织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等工作。
(三)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组织和党员紧紧围绕生产经营管理和执业从业实际,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方法。
(四)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带群建等工作。
(五)帮助协调解决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发展困难问题。
(六)完成岗位所在部门安排的其他新兴领域党建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初次就业的2023年、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对象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非定向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已在报名前取得相对应的学历证书),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证书。
(二)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对党忠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