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充实我园教师队伍,构建优秀教师群体,优化教育人才运行机制,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双教人〔2022〕24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成都市双流区怡心第八幼儿园创办于2021年,是一所由教育局主办的新体制公办幼儿园。幼儿园秉承“自如生长,成为更好的自己”的办园理念,积极构建“以生活体验为核心”的“怡生活”课程,创设一日活动基础课程环境和主题“怡日”特色活动,培养快乐生活、健康运动、积极探究、善于交往、乐意表达,且具有“灵动力”的儿童,让每一位幼儿都享有完整而美好的童年。幼儿园积极营造“和谐、质朴、进取”的园风,倡导“挚爱、求实、创新”的教风,践行家-园-社共建共享,努力创建有利于幼儿与家长、教职工等每一位“家人”都能自如生活的幸福家园。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招聘优秀教师。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专任教师1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责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与技能;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技能证等;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体检合格。
(二)岗位条件
1.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持幼儿教师资格证、具有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健康证,熟练电脑操作及office办公软件;
3.工作服从安排、责任心强、热爱学前教育事业;
4.具备幼儿园2年及以上幼儿教师工作经验;
5.有良好的口头、文字表达和与人沟通的能力;
6.年龄要求: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