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0人21个岗位
为进一步拓宽我县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阿坝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实施细则(试行)》(阿州人社发〔2023〕4号)等政策法规,汶川县委组织部、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汶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岗)位
本次汶川县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0名。
(一)工作需要34名,其中:公务员10名、参公人员4名;综合类事业人员15名、卫生类专业技术事业人员4名、教育类专业技术事业人员1名。
(二)照顾困难职工(一是父母年老体弱身边无子女照顾;二是夫妻异地分居5年以上)6名,其中:参公人员2名;综合类事业人员4名。
(三)具体职(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汶川县2025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岗)位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职(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公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
全国的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不含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州内的县外公安机关在编在岗民警;州内的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不含工勤技能岗位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质良好。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
3.符合职(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详见《职(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本公告具体职(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职(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职(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专业一栏除明确了门类、学科类、专业类的岗位外,其余岗位要求的均为具体的专业。对个别涉及专业名称及代码等调整的,以教育部门发文为依据进行认定。出现新旧专业比对认定争议时,原则上以报考人员就读高等学校依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新旧学科专业调整的有效文件或报考人员就读的高等学校依据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有关文件或有关规定出具的有效专业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