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书记员4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检察工作,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二)年龄在35岁以下(1990年1月8日之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可以放宽至40岁(1985年1月8日之后出生)。
(三)能熟练使用电脑和Word等办公软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具有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二级甲等普通话证书、其他相关特长或是退役军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4日—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邻水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办公楼3楼315室),地址:邻水县鼎屏镇东临路131号。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
(2)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
(3)最新个人征信报告(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免费查询、下载);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二级甲等普通话证书等,有则提供)。
4.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在笔试前将电话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未按规定到达指定场所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未达到开考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考试分为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法律知识掌握程度、检察职能基础知识以及法律思维能力等)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按照1:5的比例依次进入面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后及时公示其成绩,接受竞聘人员和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