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8人3个岗位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进一步健全我市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升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救援能力,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拟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政府专职消防员计划招录48名。其中自流井区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战斗员1名、驾驶员1名,贡井区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战斗员6名、驾驶员3名、通讯员1名,大安区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战斗员10名、驾驶员3名、通讯员2名,沿滩区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战斗员5名、驾驶员2名,荣县消防救援大队招录通讯员4名,富顺县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战斗员3名、驾驶员2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战斗员2名、驾驶员2名,战勤保障站招录通讯员1名。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4.身体和心理健康;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备熟练使用普通话沟通、准确识读中文文档的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具有高中或者同等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性别限定为男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2)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驾龄的人员,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人才(需持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
(3)确属用人单位亟需的灭火救援组织指挥人才,经支队级单位批准并报总队政治部备案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