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公务员遴选招考

招聘3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1/14 -2026/1/20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开遴选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遴选职位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参照公务法管理单位(广安市社会保险局、广安市就业服务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职位3名。


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广安市内各县(市、区)、园区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广安市内各县(市、区)、园区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3年1月13日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8.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6年1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