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招聘科研助理岗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1/15 -2026/1/17 20:00
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因工作需要,现将招聘科研助理岗人员具体从事教学管理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名额及职责描述
岗位名称 |
招聘名额 |
职责描述 |
教学科/国家一流专业建设办公室干事 |
1 |
承担科室相关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已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院可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聘任期间,发现有师德师风问题的,实施“一票否决”,立即解聘。
(2)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