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1个岗位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办发〔2007〕355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竞技体育工作的意见》(广安府发〔2010〕33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参加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奖励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16〕36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参加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奖励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办规〔2022〕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我市优秀退役运动员公开考核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岗位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即2026年1月30日)时取得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2026年广安市教育体育系统公开考核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体育与健康教师资格证书。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五)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代表广安市参加四川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并获得前3名的运动员。
2.代表广安市参加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并获得前3名的运动员。
3.代表广安市参加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并获得前3名的运动员。
(六)年龄18至38周岁(即1987年1月30日至2008年1月30日期间出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