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1个岗位
选聘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6名,正式聘用后采取劳务派遣方式选派至华蓥市委“两新”工委、华蓥市级行业(综合)党委所在市级部门从事新兴领域党建工作。
岗位职责
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主要承担以下6项工作职责:
1.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
2.指导符合条件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建立党组织,帮助暂不具备条件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引进党员职工或在优秀职工中发展党员,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组织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等;
3.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组织和党员紧紧围绕生产经营管理和执业从业实际,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方法;
4.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带群建等工作;
5.帮助协调解决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发展困难问题;
6.完成市委“两新”工委、所在市级行业(综合)党委领导安排的其他新兴领域党建任务。
选聘对象和条件
报名参加选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对党忠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4.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5.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掌握必备的理论知识和政策法律,了解新兴领域组织相关的经营管理和执业从业常识,善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6.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9日及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党建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1月19日及以后出生);
7.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于2026年1月19日前取得);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和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