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城南新区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人才的公告
内江城南新区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人才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4/10 -2026/4/16 18:00

内江城南新区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南公司)是由内江市市中区工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内江鑫隆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成立,于20184月依法经内江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登记正式成立,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资产运营部部长。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科学评价、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工作小组

成立招聘工作小组,由区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任组长,城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统筹协调。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试用期考核、正式聘用等程序实施。

四、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资产运营部部长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内江城南新区建设有限公司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1)。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其他条件要求详见《内江城南新区建设有限公司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1

6.招聘条件中对年龄、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20264 10 日)。如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报名首日未满46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影响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者被相关主管部门作出处罚的。

4.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5.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形。

六、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在内江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统一发布。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4 10 日至 4 16 18:00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资料发至邮箱 42502614 @qq.com,邮件标题请填写为姓名+报名岗位(不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咨询电话:6100590;咨询时间:20264 10 日至 4 16 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三)需提交报名资料及要求如下:

1.《内江城南新区建设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附件1-2);

2.有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一张、所需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面试时需提供证书原件)。

3.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原则上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最迟可延至公示前提交。

(四)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与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合、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八、考试方式

有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实行100分制。

1.笔试和面试分数: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暂定为20264 21 日(如有变动,以最后电话通知的时间为准)。招聘工作小组以电话通知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如应聘人员逾期不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面试时间:暂定为20264 22 日(如有变动,以最后电话通知的时间为准)。招聘工作小组以电话通知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如应聘人员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九、体检

(一)根据综合评定结果,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环节评分低于60分不进入此环节);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评定结果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及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公司公告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薪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薪酬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十二、其他

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本方案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