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92人33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消防救援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92名。其中,战斗员岗位363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126名、防消联勤岗位2名、战勤保障岗位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战勤保障岗位、防消联勤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8年4月10日至2008年4月24日期间出生),性别限定为男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6年4月10日至2008年4月24日期间出生);
2.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驾龄的人员,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人才(需持相关专业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8年4月10日至2008年4月24日期间出生);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
(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七)具备熟练使用普通话沟通、准确识读中文文档的能力;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或者退役军人、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及符合相关岗位优先录用条件人员,在符合同等招录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招录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四)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五)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与资格审核表》(需按要求粘贴蓝底或白底免冠照片,报名人签名需手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个人身体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4),并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认证报告)、退伍证、近期正面蓝底或白底免冠1寸彩照4张及其他本人认为对录用有利的证件一并上传所报考单位网上报名邮箱(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需上传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