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1人11个岗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名额
本次发布引才岗位11个,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岗位9个,“县引企用、双向进入”岗位2个(具体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和范围
1.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除外)、非在职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
2.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并凭材料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研究生,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并取得相应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具有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等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以上人员本科阶段均须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
4.引进人才年龄原则上应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3周岁,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须提供该段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交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可放宽2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1990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符合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引才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